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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曾韋禎又惡意抹黑叫政治太邪惡,叫被汙染的土地太可憐,
請自由時報更正,曾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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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曾韋禎又惡意抹黑叫政治太邪惡,叫被汙染的土地太可憐,
請自由時報更正,曾大記者道歉。】

曾韋禎故意抹黑本人,做不實的報導。
故意曲解我對「廢清法」第2之1條的提案,
曾韋禎聲稱,
「我把可再利用重新提煉的爐渣,轉爐石, 都定義為廢棄物, 將重創高雄地區的煉鋼產業……」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paper/1066305
這是不實的報導, 企圖混淆視聽故意羞辱 林淑芬 。

為了解決中鋼轉爐石, 電弧爐爐渣, 焚化爐底渣 ,台塑副產石灰等 ……「假產品 真棄置」汙染農地,魚塭, 水源區的問題, 因此新增「廢清法」第2之1條修訂, 將前述樣態的產品納入廢清法管理。

經過「衛環委員會」審查一致通過的版本免政黨協商,
被拉下來協商以後,
經過不下十次私下或公開的協商,
最終定案的版本為 ,
「事業產出物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論原有性質為何 ,為廢棄物。
(1)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已失市場經濟價值,且有棄置或污染環境,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
(2)違法儲存或利用,有棄置和污染環境之虞者
(3)再利用產品未依本法規定使用,有棄置和污染環境之虞者」

不論是我個人原始提案的版本,
或是經過「委員會」審查通過的版本,
都是框定這三個要件, 違反法律才會被列為廢棄物,納入「廢清法」管理 。

環保署上下一致支持我的修法,
甚至有事務官對我說,
#這是民國63年以來廢清法最需要也最重要的修正,這樣做是對的。

曾韋禎如果沒有看過立法院公報 ,
還能做這種不實報導,
能有資格叫做記者嗎?
曾韋禎如果看過立法院公報 ,
還做這種曲解不實報導, 哪有資格叫做記者嗎?
故意混淆視聽,抹黑本人,
這種抹黑剛好符合不肖業者「假產品真棄置」的利益。
這是什麼目的呢?
沒有平衡報導,沒有查證事實,直接抹黑我和環團共同的提案,
太可惡。

#我沒想到護航不肖業者汙染環境的人不用被輿論譴責,
#而一個守護土地環境正義的人竟然要被護航業者的人鬥爭,被抹黑,被放話修理。
#這不是叫政治太邪惡嗎?

我希望自由時報對這一則新聞 ,
應該要在同樣的A4版與電子報澄清 ,
曾大記者道歉 。
這不是對林淑芬的個人攻擊而已,
這是對環境正義的一大傷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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